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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上午,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审理,审理涉及刘婷等36人的刑事案件。党组成员、市
中区人民法院第四级副院长、高级法官王佳丽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
案件。包括党组成员、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义群在内的六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8年以来,被告人刘婷多次通过发展组织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步形成了以
他为组织者和领导者、被告人宋、、刘勇为成员的黑社会组织。该组织打着枣庄艺声生猪购销有限公司
的幌子,非法控制生猪收购市场,获取经济利益支持其活动。该组织为了维护组织利益,扩大组织权力
,树立非法权威,通过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碍公务罪、受贿罪、诈骗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
的食品罪、妨碍动植物检疫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枣庄市台儿庄区运
河以南地区的生猪购销业,对江苏省徐州市和安徽省孝贤县的生猪购销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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