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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XI)》将于2021年3月1日生效。此次修订主要着眼于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安全生产、金融市场秩序、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刑法管理和保护。
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攻击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中国首次对袭警单独设定法定刑。
和平时期,公安队伍是牺牲最多,贡献最大的队伍。近年来,一线警察遭受执法阻挠、暴力抗法、谣言诽谤,多起恶意袭警案件引起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社会各界呼吁严惩此类犯罪。许多NPC代表和CPPCC委员呼吁在刑法中增加袭警罪,以更好地维护正常的执法秩序,更好地保护执法一线执勤民警的人身安全,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构筑维护警察执法权威的坚实防线。2019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惩治袭警行为的法律适用,突出了实践操作性,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袭警行为的决心和态度。
长期以来,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维护执法权威,维护警察合法权益。2018年12月19日,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公安部第153号令,正式颁布《公安机关维护警察执法职权规定》,2019年2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8月10日,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报告,建议在刑法中单独增设袭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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